H20311張珺涵
喪葬禮俗
喪:人死。葬:死者遺體的處理。
內容:對死者舉行殮殯祭奠方面的禮節;人類對祖先、大自然及其它事物的敬仰、崇拜而採取的祭祀儀式。
意義:生者表達對死者的哀悼與懷念之情;反映了當時社會的經濟生活,也是不同時代不同文化觀念的表達。
特色:中國地區遼闊,不同的民族和區域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喪葬禮俗。
宗法等級觀念、封建迷信色彩
起源:兩萬年前的原始社會,由遺址知死者身旁的食物、生活用品是為了安慰死者靈魂。
放置遺體方向—頭西腳東→靈魂寄託西方
棺頂鑿一個小洞口→靈魂可自由進出
陪葬物:
1.奴隸:厚葬,奴隸社會時期→繼續為貴族效力
2.奇珍異寶:奢葬,e.g:《皇家冢記》:「始皇冢在驪山之右。中以水銀為百川,金銀為鳥雁,機相輪,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魚膏為燭,度久不滅,其葬時,後宮無子者皆葬殉,從死者甚眾。」
負面影響—鋪張浪費
1.封建統治者—搜括民脂民膏
2.平民百姓—子孫甚至負債厚葬以免背上不孝的罪名。
演變:佛教「因果報應、生死輪迴」→禮俗日趨繁瑣
王服制度:
觀念:注重血緣關係。
意義:鞏固宗法血緣制度。
程序:
1.哭喪禮—《禮記‧喪大記》:「始卒,主人啼,兄弟哭,婦人哭踴。」
啼:哀痛至哭而無聲。踴:跳。哭踴:邊哭邊跺腳。
2.弔喪禮—《禮記‧奔喪》:「奔喪者,以其居他國,聞喪奔歸之禮。」
弔喪者、位置、哭的方式都要以親疏等級劃分。
3.小斂禮—穿壽衣,次日舉行。
4.大斂禮—入棺,第三日舉行。
5.出殯禮—安葬前一日至下葬前的簡單儀式,有祭祖、親友的葬饋等。
6.服喪禮—《禮記》記載「非喪事不言。」,是對逝者ㄧ種孝敬、懷念的方式。
重視喪禮的原因:
1.封建統治者的大力倡導。
2.封建宗法等級觀念。
3.鬼神的敬畏和迷信。
4.反映「孝」、「重人道」的觀念。
5.認為死是生的一種延續。
形式:《南史‧扶南國傳》:「水葬則投之江流,火葬則焚為灰燼,土葬則 埋之,鳥葬則及於中野。」
1. 土葬:由於世代農耕,土地為本的觀念,為漢人普遍採取。
2. 火葬:最早是邊遠地區的部落採用,後來因佛教死後焚身的傳統而推行開來,但明清因嚴禁而逐漸衰落。
3. 水葬:後因污染河水而被捨棄。
4. 天葬:又稱鳥葬、野葬,游牧民族地區所用,啄食的乾淨與否為判斷逝者是否進入天堂的標準。
5. 風葬:又稱樹葬,天葬演變而來
6. 懸棺葬:將遺體放於棺內,在置於懸崖上風化。歷史最為久遠。
參考資料:《中國古代的風俗禮儀》P.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