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n 01 Sun 2008 19:23
-
現代變遷(1版)
以上我們談到一些關於祭祀和禁忌,這些例子只是代表性的,許多禁忌在其他一些祭祀中也同樣存在著。因為祭祀有許多共通性,所以其禁忌也有類似的特點。這些禁忌的意義不外乎是為了確保祭祀禮儀的正確實施、順利舉行以及能夠達到預期的目的,更重要的一點就是對於禮的崇尚和遵從。然而如今祭祀習俗已經有了絕大的改變,許多祭祀活動已經演變為一種節日的慶祝活動。許多祭祀的禮儀也都整個的或者部分的取消了,變成了商業性及會貿易或著娛樂姓、交際性的聚會遊樂。過去非常隆重的祭禮或者僅僅成為一頓美參盛宴而已;昔日的神靈也都變成點綴人們生活情趣的藝術品而完全服務於人們的興趣。總之,隨著迷信思想的日亦被破除,祭祀活動也越來越少,而且賭城信奉者更是寥寥無幾。祭祀大都成為徒具型遺蹟。因而有關記祭祀的禁忌也就沒有多少人在去認真對待他,在去關心他、堅持他了。只有那些沒有被「無神論」的強光所照亮的地方,那些被民族民間信仰的厚布幃幔嚴密覆蓋著的地方,仍是不可或缺的。雖然許多的祭祀和禁忌逐漸沒落,但是在中國人的心中從古至今依舊普遍認為禮是神聖而不可褻瀆的。禮再中國就好似是西方的聖經一般,能夠當作人們的慰藉和保其平安的護身符。它已經深深的直入了中國人的淺意識中,在生活上的一舉一動無不都是默默再遵循禮。這種在心靈層次的影響從以往到現在都是相同的。 有關祭祀的禁忌仍是有威嚴合信力,因為任何時候,祭祀的力量都是來自被敬祀的神靈的。而源自最上頭是因為有禮在。禮在而神在,神在祭祀在,禁忌的力量也在;神若被人遺棄,祭祀也就荒廢了,禁忌也就失去約束的力量。而外在的禁忌和祭祀以及內心對禮的遵從是使人類在這種不斷掙脫束縛的力量中前進
- May 25 Sun 2008 19:18
-
生命禮儀總整理
序死亡即是生命的一部分;死亡的本身,即是一種無法抗拒的終點;凡是生命,都無法抗拒死亡。
只是當死亡來臨時,生者的心理難免要有一段否認及抗拒,而不願接受死亡這個既定事實。這時候就需要一些儀式來將"失去的"實際化了,藉由儀式讓喪親者能表達真正的情感,並感受親友的支持;這是東方與西方都有的地方。
但與西方的文化相較之下,中國文化,尤其是宗教祭祀這個領域,中國的禮儀是神秘而繁複的。也有許多人認為中華的文化只是一種迷信,不過在古代,這些儀式建築在"追悼與緬懷死者","害怕死者的魂魄不散而對親友有不良影響",在加入"維持封建制度","穩定社會階級秩序"的政治手段,而逐漸形成"慎終追遠"的觀念,進而產生更多樣化儀式。
在"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這句話的影響下,當事人是不畏懼死亡的;在龐雜的禮教下,多不可數的文學作品中都畏懼著死亡,不過在這一刻終於來臨之時,中國人也不再害怕它,但求壽終正寢而已。反而是喪事的第二主角,也就是親朋好友們會不敢面對死亡,理由何在?一是畏鬼,害怕死者無法安心上路而成為厲鬼,故在後篇中也有許許多習俗的原因是忌諱這個;二是因為無法再見到死者,徒留思念,而為了不使死者與未亡的友朋們心有遺憾,遂有了中國禮教的中心概念,也就是慎終追遠。
只是當死亡來臨時,生者的心理難免要有一段否認及抗拒,而不願接受死亡這個既定事實。這時候就需要一些儀式來將"失去的"實際化了,藉由儀式讓喪親者能表達真正的情感,並感受親友的支持;這是東方與西方都有的地方。
但與西方的文化相較之下,中國文化,尤其是宗教祭祀這個領域,中國的禮儀是神秘而繁複的。也有許多人認為中華的文化只是一種迷信,不過在古代,這些儀式建築在"追悼與緬懷死者","害怕死者的魂魄不散而對親友有不良影響",在加入"維持封建制度","穩定社會階級秩序"的政治手段,而逐漸形成"慎終追遠"的觀念,進而產生更多樣化儀式。
在"生死有命,富貴在天"這句話的影響下,當事人是不畏懼死亡的;在龐雜的禮教下,多不可數的文學作品中都畏懼著死亡,不過在這一刻終於來臨之時,中國人也不再害怕它,但求壽終正寢而已。反而是喪事的第二主角,也就是親朋好友們會不敢面對死亡,理由何在?一是畏鬼,害怕死者無法安心上路而成為厲鬼,故在後篇中也有許許多習俗的原因是忌諱這個;二是因為無法再見到死者,徒留思念,而為了不使死者與未亡的友朋們心有遺憾,遂有了中國禮教的中心概念,也就是慎終追遠。
- Mar 01 Sat 2008 00:06
-
分工明細
1.煥淑 臨終前併廳>遮神、舖水舖>淨身、穿壽衣>壽終正寢>換枕、含殮、蓋水被、供腳尾飯、燒腳尾紙、點腳尾燈>帷堂> 2.庭豪 報喪、辦理死亡登記>請僧道唸腳尾經>守舖>乞手尾錢>誦經做功德> 3.立姍 大殮>、蓋棺、封釘(封棺)>停柩、收腳尾物、設靈桌靈堂、早晚捧飯(停止守靈)>
- Feb 29 Fri 2008 21:56
-
儒家禮記對喪禮ㄉ看法
禮記大傳云:「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這是儒家制定喪服制度的六大原則。一親親:即以血緣關係之親疏遠近作為制定。喪服親重的一個原則,以己為中心,依照親疏關係制定,和自己越親的服越重。二尊尊:儒家除了親親外,最重視尊尊。固喪服四制首為恩(親親),次為理(尊尊),如臣為君服斬衰三年。即是而為外祖父母,本只應服緦麻但喪服篇卻規定服小功喪服傳,就說是以尊加也。三名:名就是名份。雖非血親但有名份即須為知服喪,如姻親關係或妯娌。四出入:是指女子或男子音出嫁或為人後,宗族歸屬不同,於是服喪輕重也有不同。五長幼:這是指死者死亡時之年齡長幼。若為長人則依照一般服等服喪,但未成年則依其死亡的年齡來做區分,要降等為他服喪,如為達最低標準年齡則無服。六從服:這是只因從某一種關係人之服而服的一個原則。 出處:台灣民間傳統孝服制度研究 徐福全 著
- Jun 15 Sun 2008 22:14
-
生命禮儀中文整理檔
生命禮儀動機從小到大不免遇到有喪家辦喪事,自己也參加過幾場,但對於程序的連慣性一無所知,也不知該忌諱什麼。關照中西方的喪葬禮儀頗有差異,對於中國祖先傳承下來的喪葬禮儀雖有愈來愈簡化的現象,但對於其原始精神應不可小覷,所以我們主要要來探討中國傳統混雜著儒、道思想的喪葬禮俗。死亡在許多地方都被列為禁忌,是一種可以做,不能說的禁忌,華人社會對死亡的這種概念又特別深;不過弔詭的是華人在這方面的儀式又是很多的,甚至有人以此為職業。
所以我們想要藉由討論禁忌,討論中國的死亡,死亡的概念及死亡的儀式,這不但是介紹給外國的朋友來了解,也確實的向自己突破了一步,假如老一輩的人知道應該會氣死吧。
不過既使如此我們還使想做,這將是一種特殊的創舉,或許這樣就可以一轉中國是"一成不變的老古董"的這種刻板印象,這種突破的緊張感也是主要的動機之一。
雖然我們所研究的都是前人所留下的禮節,不過藉由研究,我們或許就可以從這塊最不願碰觸的領域中學習到古人的智慧與最基礎的人性,這是當今社會越來越缺乏的,尤其是後者。
不只是要瞻前,也要顧後。不只是僅有開創,也需要承襲古人的記憶,這就是最主要的動機了。
所以我們想要藉由討論禁忌,討論中國的死亡,死亡的概念及死亡的儀式,這不但是介紹給外國的朋友來了解,也確實的向自己突破了一步,假如老一輩的人知道應該會氣死吧。
不過既使如此我們還使想做,這將是一種特殊的創舉,或許這樣就可以一轉中國是"一成不變的老古董"的這種刻板印象,這種突破的緊張感也是主要的動機之一。
雖然我們所研究的都是前人所留下的禮節,不過藉由研究,我們或許就可以從這塊最不願碰觸的領域中學習到古人的智慧與最基礎的人性,這是當今社會越來越缺乏的,尤其是後者。
不只是要瞻前,也要顧後。不只是僅有開創,也需要承襲古人的記憶,這就是最主要的動機了。
- May 25 Sun 2008 19:18
-
雜
出殯後避邪除晦
對於中國人來說,出殯的禮教甚多,但是在出殯之後,避邪除晦的方式也會因為不同的族裔而有所不同。
在漢族來說,會在自家門前焚燒三堆稻草,俗稱「過火」,借用這三堆火的力量來驅去邪氣。而藏族的去邪方式,則是參加葬禮的人,先用水洗臉,再用牛奶洗手,或是喝一杯酒來除去晦氣。根據台灣的民俗,如果家有喪事,不剪髮,不剃鬍鬚,除了表示哀痛悲傷之外,其實在古代也有避邪的意義,代表著改變原來形象,使得亡魂或鬼魂認不出來,以免遭到侵擾。
台灣民間信仰對死亡的看法與做法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2/C0216330005/god/god5.htm
(節錄部分)
......比較起來,西方人的葬禮比較簡單,而台灣人的死亡文化卻比較舖張。台灣民間對家人、老人或臨死的人有各種不同的習慣,例如家人之一患有重病,而且已經無藥可救,就必須把病人從臥室移到正廳,這種搬舖叫做「徙舖」。有些病人在醫院宣佈無救,也必須不辭遙遠,把死人的最後一息延至家中才結束,這是有原因的。
台灣民間習俗認為家中的正廳是家中最神聖的地方,因此,在這個地方斷氣,也是最光榮最幸福的事。而且台灣人相信「壽終正寢」,其實就是「正廳」的意思,因此,人死在自己的臥室是不好的,如果臨命終的人在搬舖的過程不幸死在寢室,那麼死者的靈魂就會留在床架上,同時,也很難獲得轉生。
也因為這樣的信仰習俗,台灣民間相信臨命終的人一定要在正廳等待死神的召喚。但是,也有幾種例外的情形,是不能在正廳等死的。第一種情形是在他鄉死亡者,例如,病人在醫院已經死亡,就不能回到家中的正廳了。如果死者是庶出、側室,都不能放正廳,通常,這種情形死亡,死者會被放在門口及另一個地方停靈。
人臨終或死了,停靈的儀式也有很多,台灣叫做「打桶」,要看死者的八字才能決定時間的長短。在停靈的時間,最親的人要守靈,與死者渡過最後的時光。如果從佛教的信仰來看,停靈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49天,因為,就算今生業很重,在49天後也會投胎轉世,如果業輕的人,在死亡後不久也就會投胎去了。
對於中國人來說,出殯的禮教甚多,但是在出殯之後,避邪除晦的方式也會因為不同的族裔而有所不同。
在漢族來說,會在自家門前焚燒三堆稻草,俗稱「過火」,借用這三堆火的力量來驅去邪氣。而藏族的去邪方式,則是參加葬禮的人,先用水洗臉,再用牛奶洗手,或是喝一杯酒來除去晦氣。根據台灣的民俗,如果家有喪事,不剪髮,不剃鬍鬚,除了表示哀痛悲傷之外,其實在古代也有避邪的意義,代表著改變原來形象,使得亡魂或鬼魂認不出來,以免遭到侵擾。
台灣民間信仰對死亡的看法與做法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2/C0216330005/god/god5.htm
(節錄部分)
......比較起來,西方人的葬禮比較簡單,而台灣人的死亡文化卻比較舖張。台灣民間對家人、老人或臨死的人有各種不同的習慣,例如家人之一患有重病,而且已經無藥可救,就必須把病人從臥室移到正廳,這種搬舖叫做「徙舖」。有些病人在醫院宣佈無救,也必須不辭遙遠,把死人的最後一息延至家中才結束,這是有原因的。
台灣民間習俗認為家中的正廳是家中最神聖的地方,因此,在這個地方斷氣,也是最光榮最幸福的事。而且台灣人相信「壽終正寢」,其實就是「正廳」的意思,因此,人死在自己的臥室是不好的,如果臨命終的人在搬舖的過程不幸死在寢室,那麼死者的靈魂就會留在床架上,同時,也很難獲得轉生。
也因為這樣的信仰習俗,台灣民間相信臨命終的人一定要在正廳等待死神的召喚。但是,也有幾種例外的情形,是不能在正廳等死的。第一種情形是在他鄉死亡者,例如,病人在醫院已經死亡,就不能回到家中的正廳了。如果死者是庶出、側室,都不能放正廳,通常,這種情形死亡,死者會被放在門口及另一個地方停靈。
人臨終或死了,停靈的儀式也有很多,台灣叫做「打桶」,要看死者的八字才能決定時間的長短。在停靈的時間,最親的人要守靈,與死者渡過最後的時光。如果從佛教的信仰來看,停靈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49天,因為,就算今生業很重,在49天後也會投胎轉世,如果業輕的人,在死亡後不久也就會投胎去了。
- May 25 Sun 2008 19:18
-
雜
出殯後避邪除晦
對於中國人來說,出殯的禮教甚多,但是在出殯之後,避邪除晦的方式也會因為不同的族裔而有所不同。
在漢族來說,會在自家門前焚燒三堆稻草,俗稱「過火」,借用這三堆火的力量來驅去邪氣。而藏族的去邪方式,則是參加葬禮的人,先用水洗臉,再用牛奶洗手,或是喝一杯酒來除去晦氣。根據台灣的民俗,如果家有喪事,不剪髮,不剃鬍鬚,除了表示哀痛悲傷之外,其實在古代也有避邪的意義,代表著改變原來形象,使得亡魂或鬼魂認不出來,以免遭到侵擾。
台灣民間信仰對死亡的看法與做法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2/C0216330005/god/god5.htm
(節錄部分)
......比較起來,西方人的葬禮比較簡單,而台灣人的死亡文化卻比較舖張。台灣民間對家人、老人或臨死的人有各種不同的習慣,例如家人之一患有重病,而且已經無藥可救,就必須把病人從臥室移到正廳,這種搬舖叫做「徙舖」。有些病人在醫院宣佈無救,也必須不辭遙遠,把死人的最後一息延至家中才結束,這是有原因的。
台灣民間習俗認為家中的正廳是家中最神聖的地方,因此,在這個地方斷氣,也是最光榮最幸福的事。而且台灣人相信「壽終正寢」,其實就是「正廳」的意思,因此,人死在自己的臥室是不好的,如果臨命終的人在搬舖的過程不幸死在寢室,那麼死者的靈魂就會留在床架上,同時,也很難獲得轉生。
也因為這樣的信仰習俗,台灣民間相信臨命終的人一定要在正廳等待死神的召喚。但是,也有幾種例外的情形,是不能在正廳等死的。第一種情形是在他鄉死亡者,例如,病人在醫院已經死亡,就不能回到家中的正廳了。如果死者是庶出、側室,都不能放正廳,通常,這種情形死亡,死者會被放在門口及另一個地方停靈。
人臨終或死了,停靈的儀式也有很多,台灣叫做「打桶」,要看死者的八字才能決定時間的長短。在停靈的時間,最親的人要守靈,與死者渡過最後的時光。如果從佛教的信仰來看,停靈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49天,因為,就算今生業很重,在49天後也會投胎轉世,如果業輕的人,在死亡後不久也就會投胎去了。
對於中國人來說,出殯的禮教甚多,但是在出殯之後,避邪除晦的方式也會因為不同的族裔而有所不同。
在漢族來說,會在自家門前焚燒三堆稻草,俗稱「過火」,借用這三堆火的力量來驅去邪氣。而藏族的去邪方式,則是參加葬禮的人,先用水洗臉,再用牛奶洗手,或是喝一杯酒來除去晦氣。根據台灣的民俗,如果家有喪事,不剪髮,不剃鬍鬚,除了表示哀痛悲傷之外,其實在古代也有避邪的意義,代表著改變原來形象,使得亡魂或鬼魂認不出來,以免遭到侵擾。
台灣民間信仰對死亡的看法與做法
http://library.taiwanschoolnet.org/cyberfair2002/C0216330005/god/god5.htm
(節錄部分)
......比較起來,西方人的葬禮比較簡單,而台灣人的死亡文化卻比較舖張。台灣民間對家人、老人或臨死的人有各種不同的習慣,例如家人之一患有重病,而且已經無藥可救,就必須把病人從臥室移到正廳,這種搬舖叫做「徙舖」。有些病人在醫院宣佈無救,也必須不辭遙遠,把死人的最後一息延至家中才結束,這是有原因的。
台灣民間習俗認為家中的正廳是家中最神聖的地方,因此,在這個地方斷氣,也是最光榮最幸福的事。而且台灣人相信「壽終正寢」,其實就是「正廳」的意思,因此,人死在自己的臥室是不好的,如果臨命終的人在搬舖的過程不幸死在寢室,那麼死者的靈魂就會留在床架上,同時,也很難獲得轉生。
也因為這樣的信仰習俗,台灣民間相信臨命終的人一定要在正廳等待死神的召喚。但是,也有幾種例外的情形,是不能在正廳等死的。第一種情形是在他鄉死亡者,例如,病人在醫院已經死亡,就不能回到家中的正廳了。如果死者是庶出、側室,都不能放正廳,通常,這種情形死亡,死者會被放在門口及另一個地方停靈。
人臨終或死了,停靈的儀式也有很多,台灣叫做「打桶」,要看死者的八字才能決定時間的長短。在停靈的時間,最親的人要守靈,與死者渡過最後的時光。如果從佛教的信仰來看,停靈的時間最長不會超過49天,因為,就算今生業很重,在49天後也會投胎轉世,如果業輕的人,在死亡後不久也就會投胎去了。
- May 25 Sun 2008 19:17
-
禮記
禮記大傳云:「服術有六:一曰親親;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長幼六曰從服。」這是儒家制定喪服制度的六大原則。一親親:即以血緣關係之親疏遠近作為制定。喪服親重的一個原則,以己為中心,依照親疏關係制定,和自己越親的服越重。二尊尊:儒家除了親親外,最重視尊尊。固喪服四制首為恩(親親),次為理(尊尊),如臣為君服斬衰三年。即是而為外祖父母,本只應服緦麻但喪服篇卻規定服小功喪服傳,就說是以尊加也。
- May 25 Sun 2008 19:17
-
告別式主要的內容即家祭&公祭
- May 25 Sun 2008 19:16
-
安靈
安靈時作洗淨一事,而主家要返家時,在居家前會焚一金火,供佐事跨之,在俗諺云:「跳過火,無事尾」(台語)。而在南部的農業社會裡(現在仍有這種習俗),返主時,或於門口前焚一堆草把火,孝眷等即從火跨越,以求『紅燄』,而傍有一女人,持紅色甜豆一碗,每人進內必取一粒塞入口裡,以寓拔除不祥及禱祝之意.再則有用蘑草水加茅草水,孝眷每人皆以此水洗面,梳頭食一豆干,然後方可入屋.
- May 25 Sun 2008 19:15
-
???
台灣人對死亡的觀念是靈魂不滅,認為人就是肉體靈魂的結合,當人死
後,肉體歸於土,靈魂卻離開身體求存宇宙之間,同時靈魂對其子孫會加以
保護,因此生前,子孫要盡孝,死後,子孫要祭祀。
由於認為靈魂永遠不滅,所以子孫在生前要盡孝,死後要在一定的時間
內將遺骸入棺,並穿著喪服,表示悲哀,家有喪事,不得舉行婚禮或宴會。
不僅要服喪三年,在每年的「年節」即五月五日、七月十五日、九月九
日、十二月三十日及亡者忌日,都要祭祀牌位。論語中有一章是這樣寫的: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
則養,沒則喪,喪舉則祭,養則觀其顧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
,就是要我們在長輩生前盡孝,死後著喪服祭祝他。
1.臨終
(1)《搬鋪》:病重臨危,則病人由床房移至正廳中臨時鋪設之板床,稱
為搬鋪或徒鋪,凡男女成人,中年以上有配偶子嗣而死,謂之「壽終」
,而依古禮,男徒正寢,女徒內寢。惟徒鋪為男移正廳正旁(右側),
女移倒旁。如是,徒移正廳,認為死者能在家中最好地方死得安定。俗
以死者在睡床上,死魂將被吊床中,不能超度,因此,未成年者夭折,
雖不移正廳,亦移床前地上。家有長輩,亦不移正廳而移護龍(側屋)
。凡被搬鋪,已知將離此世,召換家人留遺言,分配遺物,此謂「分手
尾錢」,囑家人預備喪事。
(2)《豎魂帛》:死後,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紅綢之被布)
,以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腳尾飯」(米飯一碗,飯上置
鴨蛋一粒及插筷子一雙),燒銀紙,點香燭,意在充其食用及路費,並
照明其行路。另以厚紙或白布,上寫死者姓名,死亡年月日,作「魂帛
」暫代位牌,供於正廳一角,燃燭燒香,謂之「豎魂帛」。又取下廳中
天公灶,及以布遮蓋神明、祖先的靈位(此於納棺後始恢復原狀),其
他如將碗器擊破其一,門聯上斜貼白紙條,燒紙製小轎借以對天奉告死
亡,門前置香案等,類此均為喪家之表示。
(3)《開魂路》:至彌留狀態或於死亡之後,即請道僧誦經「開魂路」,
乃由道僧製「旛仔」,男者綠色,女者黃色,三四尺長白布,上寫死者
姓名、生、死年月日,將之懸於有葉竹枝。旛仔,葬儀時由喪家長子執
之,作為領先標誌,靈時燒掉。
(4)《乞水》:死後,家人穿孝服,往河邊「乞水」。即擲筶,以銅幣投
於水中,為買水之意。水乞回後,用竹端挾白布沾之,由父母雙全之「
好命人」以拭淨死者,或仿作其狀為儀式。
(5)《剃頭》:男屍理髮稱為「剃頭」,請理髮師為之,亦叫「剃死人頭
」,價錢超出生人十倍以上,且須用紅包討吉。女屍梳粧,則由長媳為
之,須跪下哭呼恭敬梳理,但忌眼淚滴在死人身上。
(6)《換壽衣》:繼而為死者洗身後換壽衣,稱「套衫」,使用之櫛具折
斷之,一片棄於路上,一片置於棺內。為死者穿服之壽依,係用死者生
前壽辰由其兒女贈製之「張老衫仔褲」,女之壽衣即用婚嫁時穿之「白
布衫、白布裙」。壽衣至少五件多至十三件,但須奇數,不能用偶數,
因喪事只可單不可雙,以避免不吉,此由孝女負擔。
(7)《抽壽》:換壽衣後,另有「抽壽」之俗,則喪家人均食麵線(壽麵
)煮烏糖(亦稱紅糖)者。糖原用於吉事,喪事反而用糖,蓋此假借化
兇為吉,故俗稱抽壽,據說死者年歲可添加於子孫壽命,為吉兆。
(8)《哭路頭》:家中有人去逝,要召集族在死身邊大聲慟哭,但在還沒
死去前,無論如何,都不能在病人前哭泣,以免意外刺激。號哭時,要
脫下帽子和鞋子,婦人要摘下髮上飾,並把鞋底下的木板塊拿掉,男人
也要把鞋皮和飾品拿掉,近親也是一樣拿掉所有的飾品,一律穿著素服
。男人在死者床位東邊,女人在床位西邊號。出嫁的女兒,在聽到訃音
後,隨即穿著素服奔回娘家,於靠近家時,沿途聽爬號哭。出嫁的女兒
,在聽到訃音後,隨即穿著素服絕,此時大家悲由心生,一屋盡是號哭
聲,號哭的內容多為怨死者為何不長壽。
(9)《驚貓》:在屍體體溫尚未完全冷卻的時候,要安頓好四肢、身體,
同時避免被貓接近,因貓屬虎性,如果被貓跳過屍體,屍體會站立起來
,抱走其他的東西,所以安置屍體的房間,要有人通霄看護,如果不幸
被貓跳過屍體,屍體會站起來,這時候,扔一秤棒或手扶,讓死人抱住
,死人就會恢復原來側下的姿勢。
(10)《報外祖》:外祖就是母方的曾祖父,母親死了以後,子女要拿著
半反的白布面回娘家向外祖報告死訊,俗稱「報外祖」。外祖得知消息
後,立刻拿枎子到死者家裡,門前的桌布要反翻過來,死者的子女在門
外迎接外祖,稱為「報外祖」,外祖要問明死因,如果認為有可疑的地
方或看護不周致死,可以用手枎鞭打子孫,由此可見,外祖的樣力是很
大的,如果外祖不能來,可由其他親人代替。待外祖入喪家後,方可入
殮。
(11)《守鋪》:死後至納棺期間,喪主等人侍服死者鋪側,稱「守鋪」
,以示孝服。又,納棺後,遺族亦睡棺旁,俗稱「睏棺柴」
(12)《送禮敬》:人死未殮,至戚親往弔,俗稱「送禮敬」,即至靈前
焚香,喪事限燒香條二支,親朋轉贈則以輓聯、輓幃、大銀燭、糕仔封
(白臘燭、銀紙、糕仔、香條等,以白紙包封者)引喪。
(13)《買壽板》:買棺材避言買棺材,而謂「買大厝」或「買壽板」,
以取吉祥。運棺途上,過橋及十字路處,需留置銀紙及小紅布條,稱為
「放紙」。喪儀時亦要放紙。棺木運回,燒金紙「接棺」,奉入廳中。
(14)《圍庫錢》:接棺後,行「圍庫錢」之儀。庫錢或稱「隨身庫」,
即冥幣,乃由遺族焚燒庫錢及紙製庫官庫吏。其焚化之庫錢,灰日後埋
入墓畔。圍庫錢時須多燒,此為寄托死者轉交早前往故之其他家族,俗
稱此為「寄庫」。
(15)《掛孝》:喪家於門柱「掛孝」貼用白紙,亡父貼斜左,亡母貼斜
右,門外另貼「訃白」,書明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
2.入殮
入殮就是「納棺」,置屍於正廳一二日,請道士擇定時刻,將屍體納入
棺內,其時刻非常重要,納棺的順序下:
(1)《辭生》:納棺內,備十二種菜碗供祭死者,稱「辭生」。此為對
死者表示告別之儀,其儀,由道士取各種食料作給食之狀,而唸吉祥
之句。
(2)《放手尾錢》:入殮前有「放手尾錢」(留身後錢財)之俗。俗稱
「放手尾錢,富貴萬年」,以為死者身後留有錢留存子孫為吉兆。則
於納棺前預先在死者神中存制錢若干,而將倒入揧器中,然後取出,
分與子孫。臨終前「分手尾錢」或(分手尾物),其意亦同。分得遺
物如金飾、衣物、錢財等,子孫均極珍重之。
(3)《割 》:喪俗有「割 」者,係以長麻一端擊於死者身上,他端
則由遺各執其一段,而由道士唸吉句,將絲一一斬斷,然後各人將手
中麻絲包入銀紙燒之,俗如是可與死魂斷絕來往,此後始免被擾。
(4)《洗淨》:又於喪事,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喪家每人用指頭
沾濡此水於眉下處,俗稱「洗淨」,意為潔淨。納棺、出葬、做功德
時,均有此俗。
(5)《收烏》:納棺請道士供祭,稱為「收烏」,程序如下:
(1):棺材的最底部要放草絲,為的是吸收屍體的水氣。
(2):草絲上面還要放燒過的灰,也是用以吸數屍體的水氣。
(3):灰上放銀紙,充作旅費,銀紙上天放庫錢,也是前往陰府
所用的金錢。
(4):放「七星枋」,乃是寫有七星的薄板,七星代表太極。
(5):放桃枝,因為亡魂前往陰間的路途遙遠,恐會遇到惡狗,
而桃枝可用來驅逐惡。
(6):放一個石頭在棺材中,這是認為人死後會復活,而是鬼不
是人,由於懼怕,所以放一個石頭在棺中,表示必須等到
石頭腐爛,才能復活,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事。
(7):放一個煮熟的雞蛋,道理同上,要等到醬油麴發芽後復活。
(8):放一碗醬油麴,道理同上,要等到醬油麴發芽後再復活。
(9):放「過山褲」,也就是登山時穿的褲子,用白布剪個樣子
,而且一邊要縫對,一邊要縫錯,這是因為亡魂在前往陰
間的登山路途中,如果遇到魔鬼,就拿出褲子丟在路上,
魔鬼發現褲子後,一定會穿上,但因有一邊是縫錯的,魔
鬼穿來穿去,要花很多時間,亡魂就不會被魔鬼捉到。
(10):放「雞枕」,是用紅布白布縫成的枕頭,中間放有銀紙。
(11):在屍體旁放金器和寶石,為的是鼓勵子孫日後能為死者
洗骨。
(12):放「水被」,即棉被,蓋在死者身上。
(13):放「掩身旗」,這是道士做的白布,長度和棺柴一樣,
死者有幾個子女,就撕成幾條,把剩下部份放在棺材中。
(14):放銀紙。
(6)《擱棺》:出葬因要擇吉日吉地安葬,以致停柩日久,稱為「擱棺」
或「停棺」。則於收殮後,傭工在棺木上油漆粉刷多次,
以防濕防漏,俗稱為「打桶」,以後又在旬祭時,復作
此種油刷。
3.居喪
遺族自死者斷氣時起服喪,稱為「居喪」。死者之卑族者須脫冠履,
披髮跣足,婦人則脫去身上裝飾品,脫下彩色衣服,男人不穿皮鞋,不著
華服,男女各依其輩份輕重,穿孝服,戴麻冠。
居喪之孝子禁止理髮,夫妻不能同房,禁訪朋友,參加喜宴及到寺廟
參拜等,此類居喪之俗,尤以殮葬以前為嚴格,以後直至「除靈」仍遵守
之,以昭孝道。
(1)《帶孝》:服喪之孝服如下:
「麻」─-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之。
「苧」─-苧布。孫、甥、姪用之。
「淺」--淺布。曾孫及其同輩用之。
「黃」─-黃布。玄孫及其同輩之之。
「紅」─-紅布。直玄孫之兒子用之。(喪事用紅色係出自死者有五代子
孫,含有引為榮譽意。)
「白」─-白布。與死者同輩及外親用之。
孝帽,大人載「草箍」(喪布圈以繩者),小孩帶「荖苞」(喪布疊
摺帽狀者)。
孝鞋,男用草鞋,女於布鞋上縫喪布。
帶孝由於孝之輕重,男分白藍青黃四色,用絨線摺縫小球佩之,男佩
左腕,女結頭髮。待至「除靈」後依次換其頻色,則由「粗孝」換為「幼
孝」,稱為「換孝」。
服父母之喪,古時至百日,須服麻布衣而不斬衰,不剃頭。過了百日
,始剃髮。用麻布條紮腕,至七旬換白布條,至百日「脫孝」。女兒嫁出
者,其帶孝方式多以「手尾錢」寄於生家靈桌上,限於歸致祭時,始帶之。
(2)《麻燈》:喪用燈類統稱「麻燈」。包括「大門燈」、「柑燈」、「
孝燈」、「紅燈」、「富貴燈」。
4.出殯
出殯埋葬(俗稱『出山』,台灣人自古以來多採用「土葬」,很少用
火葬,這是由於人們俗信讓死者能「入土為安」,後來政府曾一度規定,
因傳染病而死的人要舉行火葬,為的是怕傳染病的流行,結果還是很多人
偷偷的土葬傳染病死者。本來在遺言中行火葬的人並不多,因規定傳染病
者一律火葬,又有一些貧窮人家因錢的問題,而改土葬為火葬,所以火葬
就漸漸多起。男有「招魂葬」,這是由於失蹤或溺水死亡的人,由於找不
到屍體,使用其遺物來引魂埋葬。
出葬通常由和尚或道士來主持,日期由擇日師決定,程序如左。
(1)《轉棺》:把棺材移至門外佈至好的告別式場,內稱為「轉棺」,如
果時間是在半夜,只好略微動一下棺材即可,等到天亮以後再移出。
(2)《起柴頭》:或稱「起車頭」,就是以「五牲」供奉棺材,五牲乃是
由死者出嫁的子孫所贈送,如果死者的配偶已亡,牲禮則要成雙成
對,若是配偶還在,牲禮只要成單即可。棺材的前面要有幾張桌子
,把遺族所贈的五牲及外戚送來的禮物排列好,最前面的一張桌子
要點上蠟燭並燒香。此時由孝男行三跪九拜之禮,其他遺族也要跪
拜,其他遺族也要跪拜,拜完之後,喪主就跪在桌下,對外祖,女
婿,孫婿跪拜加以答禮。「禮生」(司儀)要站在供物桌邊,主持
禮儀,跪拜的人也要聽其號令,並指揮外祖,女婿,孫婿的三跪九
拜,在第二次跪拜時,將稻曲放在洗臉盆裡,加上酒,是為「奠酒
」,再來禮生要為外祖,女婿,孫婿要行三跪九拜並哭泣,俗稱其
狀為「噴土粉」,表示這些人的哭泣帶有諷刺意味的,因此也有人
戲稱「噴埃」。噴土粉後,喪主要在跪拜者的後方隨拜。最後由親
戚朋友禮拜,並向喪主跪拜答禮。
(3)《封釘》:和尚或道士於唸經後,將棺蓋蓋在棺木,四端各釘上長
釘一隻,稱之為「封釘」。如果死者是母親,就由外戚來打釘,打
釘的寺候要說好話,不會說的由道士代說,「封釘」的人可得到一
個紅包。如果死者是父親,就由同且是好命人或同輩來說好話和打
釘,同樣也是有紅包,最後釘下的一隻釘為「子孫釘」,要輕輕的
釘下,再由喪主咬下來,並削下棺木的一點點,一同放在靈桌上的
香灶裡保存,等二天才丟棄。封釘時,道士唸的吉利好話如下:
一點東方甲乙木,子孫代代居福禒。
二點南方丙丁火,子孫代代發傢伙。
三點西方庚辛金,子孫代代發萬金。
四點北方壬癸水,子孫代代大富貴。
五點中央戊己土,子孫壽元如彭祖。
(4)《旋棺》:對釘之後,由道士鳴鐘鈸為先導,引導孝男孝婦繞棺材
三次,稱之為「旋棺」,孝婦不論在轉柩或旋棺的時候,都要靠棺
木上號哭,孝男則跪拜在地。
(5)《絞棺》:旋棺以後,取來木棒放在棺材上,用麻繩好,稱之為「
絞棺」。絞棺之後,再行「棺罩」,就是以物蓋在棺木上,通常是
花卉和人物等刺繡,外加五色的「布球」,看來頗為美麗,現今則
用毛氈做為棺罩者居多。
(6)《哭棺柴頭》:出殯,前喪婦女身穿喪服倚棺而,哭,稱「哭棺柴
頭」。
(7)《弔祭》:起柴頭時,外祖女婿等供牲醴「弔祭」。對此,喪家視
其費用答以比之多額之回禮。
(8)《發引》:發引就是把棺材扛到墓地。弔祭後,喪葬行列開始起行
。一般棺材有四人或八人扛,若棺材很,大則需十交人或廿四人扛
,也有三十六人扛的棺材。
(9)《落葬》:就是埋葬的意思。埋葬時,先將棺柩置於墓前,男人在
棺的右邊,女人在棺左邊,哀哭一番而禮拜告別。然後由僧道誦經
,又在棺木穿氣孔,即在棺木上鑽上一孔,使空氣流入,以便棺內
屍體與地下土氣相通,此稱「放栓」。
(10)《堅靈》:「安靈」是於埋葬後,把亡魂牽引到家中,暫時安置
在靈桌的意思,這個時,候,要準備供物,由道士僧侶誦經,行安
靈式,遺族也要燒香禮拜號哭,一直到除靈後,每天早晚兩次燒香
禮拜號哭。
5.做旬
出葬後,除每日朝夕「孝飯」外,另每隔七日奠旬祭一次,稱「做旬
」。其各旬旬祭情形如下:
(1)《頭旬》:第七日稱《頭旬》:傳說人於死後的第七天,方知自己
已死,亡魂會回到家中哭泣,所以遺族在半夜十二點開始哭泣,到
第二天中午供養供物,並燒金紙和號哭,「頭旬」是由死者的兒子
來祭祀,並延請僧道在靈前誦經「開魂路」,道僧舉行法懺,多設
法壇於葬家(一、二、四、六旬為小旬,奠祭從略。
(2)《做百日》:死後一百天所做的祭祀叫做「做百日」,錢皂人請來
和尚和道士,舉行盛大的供養,貧人只是在靈前擺供物,由子孫禮
拜號哭,在這一天,要由「粗孝」換成「幼孝」。
(3)《做對年》:死後一年的祭祀叫做「做對年」,這一天,出嫁的女
兒要回來,以牲醴祭祀,但不請道士,待天亮後,大家一起把孝服
脫掉。
(4)《除靈》:於尾旬或「做百日」、「做對年」時「除靈」撒靈桌。
古俗,除靈次日,喪家婦女換穿素服,至寺廟行香後,始准回家省
親,稱「行圓」,蓋視喪中為不祥也。
(5)《合爐》:合灶是在喪事終了後,亡者香灶一部份放在祖先的一部
份放在祖先的香灶中,和祖先的牌位一同奉祀,也有的人把新亡的
牌位燒掉,把各字寫在大牌上。
合灶的時間在一年忌前半期的六月或後半期的十月,由於「合灶」
為喪事,一般人均不願在過年時做,有些地方則要滿三年才除靈與
合灶。
(6)《拾骨》:拾骨就是「洗骨」的意思,埋葬後,經過一定的時間,
要把骨頭挖出來,擦乾後曬太陽,然後放在「金斗」中。洗骨為台
灣的民間習俗,同樣要選吉日良辰,請土公拾骨,放在「金斗」時
,頭骨要朝上,並用綿包起來,細的骨頭則用紅紙包,如果骨頭上
的肉都已完全腐掉,表示吉利,反之,成木乃尹或有未腐掉的肉,
則對子孫不利,要把肉削掉。
洗骨的時間有一定的規定,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不做;三十歲以下於埋
葬五年做;四十歲前後於埋葬六年後;五十歲以上於埋葬六年、八年、十
二年後,也就是依照年齡而成正比。但「破骨」的人(生辰八字不好的人
)不拾骨。
古時農業社會,生活步調緩慢,故許多生命禮俗,以一件件瑣碎做來
,但今日工商社會,一切講求時效,以上這些習俗也就簡略多了,所謂「
簡單、隆重」即可,避免繁複奢華是當今處世之道。
後,肉體歸於土,靈魂卻離開身體求存宇宙之間,同時靈魂對其子孫會加以
保護,因此生前,子孫要盡孝,死後,子孫要祭祀。
由於認為靈魂永遠不滅,所以子孫在生前要盡孝,死後要在一定的時間
內將遺骸入棺,並穿著喪服,表示悲哀,家有喪事,不得舉行婚禮或宴會。
不僅要服喪三年,在每年的「年節」即五月五日、七月十五日、九月九
日、十二月三十日及亡者忌日,都要祭祀牌位。論語中有一章是這樣寫的:
「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孝子之事親也,有三道焉,生
則養,沒則喪,喪舉則祭,養則觀其顧也,喪則觀其哀也,祭則觀其敬。」
,就是要我們在長輩生前盡孝,死後著喪服祭祝他。
1.臨終
(1)《搬鋪》:病重臨危,則病人由床房移至正廳中臨時鋪設之板床,稱
為搬鋪或徒鋪,凡男女成人,中年以上有配偶子嗣而死,謂之「壽終」
,而依古禮,男徒正寢,女徒內寢。惟徒鋪為男移正廳正旁(右側),
女移倒旁。如是,徒移正廳,認為死者能在家中最好地方死得安定。俗
以死者在睡床上,死魂將被吊床中,不能超度,因此,未成年者夭折,
雖不移正廳,亦移床前地上。家有長輩,亦不移正廳而移護龍(側屋)
。凡被搬鋪,已知將離此世,召換家人留遺言,分配遺物,此謂「分手
尾錢」,囑家人預備喪事。
(2)《豎魂帛》:死後,死者身上蓋「水被」(白布中央縫紅綢之被布)
,以銀紙或石頭為枕,並在死者腳邊供「腳尾飯」(米飯一碗,飯上置
鴨蛋一粒及插筷子一雙),燒銀紙,點香燭,意在充其食用及路費,並
照明其行路。另以厚紙或白布,上寫死者姓名,死亡年月日,作「魂帛
」暫代位牌,供於正廳一角,燃燭燒香,謂之「豎魂帛」。又取下廳中
天公灶,及以布遮蓋神明、祖先的靈位(此於納棺後始恢復原狀),其
他如將碗器擊破其一,門聯上斜貼白紙條,燒紙製小轎借以對天奉告死
亡,門前置香案等,類此均為喪家之表示。
(3)《開魂路》:至彌留狀態或於死亡之後,即請道僧誦經「開魂路」,
乃由道僧製「旛仔」,男者綠色,女者黃色,三四尺長白布,上寫死者
姓名、生、死年月日,將之懸於有葉竹枝。旛仔,葬儀時由喪家長子執
之,作為領先標誌,靈時燒掉。
(4)《乞水》:死後,家人穿孝服,往河邊「乞水」。即擲筶,以銅幣投
於水中,為買水之意。水乞回後,用竹端挾白布沾之,由父母雙全之「
好命人」以拭淨死者,或仿作其狀為儀式。
(5)《剃頭》:男屍理髮稱為「剃頭」,請理髮師為之,亦叫「剃死人頭
」,價錢超出生人十倍以上,且須用紅包討吉。女屍梳粧,則由長媳為
之,須跪下哭呼恭敬梳理,但忌眼淚滴在死人身上。
(6)《換壽衣》:繼而為死者洗身後換壽衣,稱「套衫」,使用之櫛具折
斷之,一片棄於路上,一片置於棺內。為死者穿服之壽依,係用死者生
前壽辰由其兒女贈製之「張老衫仔褲」,女之壽衣即用婚嫁時穿之「白
布衫、白布裙」。壽衣至少五件多至十三件,但須奇數,不能用偶數,
因喪事只可單不可雙,以避免不吉,此由孝女負擔。
(7)《抽壽》:換壽衣後,另有「抽壽」之俗,則喪家人均食麵線(壽麵
)煮烏糖(亦稱紅糖)者。糖原用於吉事,喪事反而用糖,蓋此假借化
兇為吉,故俗稱抽壽,據說死者年歲可添加於子孫壽命,為吉兆。
(8)《哭路頭》:家中有人去逝,要召集族在死身邊大聲慟哭,但在還沒
死去前,無論如何,都不能在病人前哭泣,以免意外刺激。號哭時,要
脫下帽子和鞋子,婦人要摘下髮上飾,並把鞋底下的木板塊拿掉,男人
也要把鞋皮和飾品拿掉,近親也是一樣拿掉所有的飾品,一律穿著素服
。男人在死者床位東邊,女人在床位西邊號。出嫁的女兒,在聽到訃音
後,隨即穿著素服奔回娘家,於靠近家時,沿途聽爬號哭。出嫁的女兒
,在聽到訃音後,隨即穿著素服絕,此時大家悲由心生,一屋盡是號哭
聲,號哭的內容多為怨死者為何不長壽。
(9)《驚貓》:在屍體體溫尚未完全冷卻的時候,要安頓好四肢、身體,
同時避免被貓接近,因貓屬虎性,如果被貓跳過屍體,屍體會站立起來
,抱走其他的東西,所以安置屍體的房間,要有人通霄看護,如果不幸
被貓跳過屍體,屍體會站起來,這時候,扔一秤棒或手扶,讓死人抱住
,死人就會恢復原來側下的姿勢。
(10)《報外祖》:外祖就是母方的曾祖父,母親死了以後,子女要拿著
半反的白布面回娘家向外祖報告死訊,俗稱「報外祖」。外祖得知消息
後,立刻拿枎子到死者家裡,門前的桌布要反翻過來,死者的子女在門
外迎接外祖,稱為「報外祖」,外祖要問明死因,如果認為有可疑的地
方或看護不周致死,可以用手枎鞭打子孫,由此可見,外祖的樣力是很
大的,如果外祖不能來,可由其他親人代替。待外祖入喪家後,方可入
殮。
(11)《守鋪》:死後至納棺期間,喪主等人侍服死者鋪側,稱「守鋪」
,以示孝服。又,納棺後,遺族亦睡棺旁,俗稱「睏棺柴」
(12)《送禮敬》:人死未殮,至戚親往弔,俗稱「送禮敬」,即至靈前
焚香,喪事限燒香條二支,親朋轉贈則以輓聯、輓幃、大銀燭、糕仔封
(白臘燭、銀紙、糕仔、香條等,以白紙包封者)引喪。
(13)《買壽板》:買棺材避言買棺材,而謂「買大厝」或「買壽板」,
以取吉祥。運棺途上,過橋及十字路處,需留置銀紙及小紅布條,稱為
「放紙」。喪儀時亦要放紙。棺木運回,燒金紙「接棺」,奉入廳中。
(14)《圍庫錢》:接棺後,行「圍庫錢」之儀。庫錢或稱「隨身庫」,
即冥幣,乃由遺族焚燒庫錢及紙製庫官庫吏。其焚化之庫錢,灰日後埋
入墓畔。圍庫錢時須多燒,此為寄托死者轉交早前往故之其他家族,俗
稱此為「寄庫」。
(15)《掛孝》:喪家於門柱「掛孝」貼用白紙,亡父貼斜左,亡母貼斜
右,門外另貼「訃白」,書明死者姓名、生卒年月日。
2.入殮
入殮就是「納棺」,置屍於正廳一二日,請道士擇定時刻,將屍體納入
棺內,其時刻非常重要,納棺的順序下:
(1)《辭生》:納棺內,備十二種菜碗供祭死者,稱「辭生」。此為對
死者表示告別之儀,其儀,由道士取各種食料作給食之狀,而唸吉祥
之句。
(2)《放手尾錢》:入殮前有「放手尾錢」(留身後錢財)之俗。俗稱
「放手尾錢,富貴萬年」,以為死者身後留有錢留存子孫為吉兆。則
於納棺前預先在死者神中存制錢若干,而將倒入揧器中,然後取出,
分與子孫。臨終前「分手尾錢」或(分手尾物),其意亦同。分得遺
物如金飾、衣物、錢財等,子孫均極珍重之。
(3)《割 》:喪俗有「割 」者,係以長麻一端擊於死者身上,他端
則由遺各執其一段,而由道士唸吉句,將絲一一斬斷,然後各人將手
中麻絲包入銀紙燒之,俗如是可與死魂斷絕來往,此後始免被擾。
(4)《洗淨》:又於喪事,道士在一盆水中放黑麻油,喪家每人用指頭
沾濡此水於眉下處,俗稱「洗淨」,意為潔淨。納棺、出葬、做功德
時,均有此俗。
(5)《收烏》:納棺請道士供祭,稱為「收烏」,程序如下:
(1):棺材的最底部要放草絲,為的是吸收屍體的水氣。
(2):草絲上面還要放燒過的灰,也是用以吸數屍體的水氣。
(3):灰上放銀紙,充作旅費,銀紙上天放庫錢,也是前往陰府
所用的金錢。
(4):放「七星枋」,乃是寫有七星的薄板,七星代表太極。
(5):放桃枝,因為亡魂前往陰間的路途遙遠,恐會遇到惡狗,
而桃枝可用來驅逐惡。
(6):放一個石頭在棺材中,這是認為人死後會復活,而是鬼不
是人,由於懼怕,所以放一個石頭在棺中,表示必須等到
石頭腐爛,才能復活,當然這是不可能的事。
(7):放一個煮熟的雞蛋,道理同上,要等到醬油麴發芽後復活。
(8):放一碗醬油麴,道理同上,要等到醬油麴發芽後再復活。
(9):放「過山褲」,也就是登山時穿的褲子,用白布剪個樣子
,而且一邊要縫對,一邊要縫錯,這是因為亡魂在前往陰
間的登山路途中,如果遇到魔鬼,就拿出褲子丟在路上,
魔鬼發現褲子後,一定會穿上,但因有一邊是縫錯的,魔
鬼穿來穿去,要花很多時間,亡魂就不會被魔鬼捉到。
(10):放「雞枕」,是用紅布白布縫成的枕頭,中間放有銀紙。
(11):在屍體旁放金器和寶石,為的是鼓勵子孫日後能為死者
洗骨。
(12):放「水被」,即棉被,蓋在死者身上。
(13):放「掩身旗」,這是道士做的白布,長度和棺柴一樣,
死者有幾個子女,就撕成幾條,把剩下部份放在棺材中。
(14):放銀紙。
(6)《擱棺》:出葬因要擇吉日吉地安葬,以致停柩日久,稱為「擱棺」
或「停棺」。則於收殮後,傭工在棺木上油漆粉刷多次,
以防濕防漏,俗稱為「打桶」,以後又在旬祭時,復作
此種油刷。
3.居喪
遺族自死者斷氣時起服喪,稱為「居喪」。死者之卑族者須脫冠履,
披髮跣足,婦人則脫去身上裝飾品,脫下彩色衣服,男人不穿皮鞋,不著
華服,男女各依其輩份輕重,穿孝服,戴麻冠。
居喪之孝子禁止理髮,夫妻不能同房,禁訪朋友,參加喜宴及到寺廟
參拜等,此類居喪之俗,尤以殮葬以前為嚴格,以後直至「除靈」仍遵守
之,以昭孝道。
(1)《帶孝》:服喪之孝服如下:
「麻」─-麻布。子女、兒媳、長孫用之。
「苧」─-苧布。孫、甥、姪用之。
「淺」--淺布。曾孫及其同輩用之。
「黃」─-黃布。玄孫及其同輩之之。
「紅」─-紅布。直玄孫之兒子用之。(喪事用紅色係出自死者有五代子
孫,含有引為榮譽意。)
「白」─-白布。與死者同輩及外親用之。
孝帽,大人載「草箍」(喪布圈以繩者),小孩帶「荖苞」(喪布疊
摺帽狀者)。
孝鞋,男用草鞋,女於布鞋上縫喪布。
帶孝由於孝之輕重,男分白藍青黃四色,用絨線摺縫小球佩之,男佩
左腕,女結頭髮。待至「除靈」後依次換其頻色,則由「粗孝」換為「幼
孝」,稱為「換孝」。
服父母之喪,古時至百日,須服麻布衣而不斬衰,不剃頭。過了百日
,始剃髮。用麻布條紮腕,至七旬換白布條,至百日「脫孝」。女兒嫁出
者,其帶孝方式多以「手尾錢」寄於生家靈桌上,限於歸致祭時,始帶之。
(2)《麻燈》:喪用燈類統稱「麻燈」。包括「大門燈」、「柑燈」、「
孝燈」、「紅燈」、「富貴燈」。
4.出殯
出殯埋葬(俗稱『出山』,台灣人自古以來多採用「土葬」,很少用
火葬,這是由於人們俗信讓死者能「入土為安」,後來政府曾一度規定,
因傳染病而死的人要舉行火葬,為的是怕傳染病的流行,結果還是很多人
偷偷的土葬傳染病死者。本來在遺言中行火葬的人並不多,因規定傳染病
者一律火葬,又有一些貧窮人家因錢的問題,而改土葬為火葬,所以火葬
就漸漸多起。男有「招魂葬」,這是由於失蹤或溺水死亡的人,由於找不
到屍體,使用其遺物來引魂埋葬。
出葬通常由和尚或道士來主持,日期由擇日師決定,程序如左。
(1)《轉棺》:把棺材移至門外佈至好的告別式場,內稱為「轉棺」,如
果時間是在半夜,只好略微動一下棺材即可,等到天亮以後再移出。
(2)《起柴頭》:或稱「起車頭」,就是以「五牲」供奉棺材,五牲乃是
由死者出嫁的子孫所贈送,如果死者的配偶已亡,牲禮則要成雙成
對,若是配偶還在,牲禮只要成單即可。棺材的前面要有幾張桌子
,把遺族所贈的五牲及外戚送來的禮物排列好,最前面的一張桌子
要點上蠟燭並燒香。此時由孝男行三跪九拜之禮,其他遺族也要跪
拜,其他遺族也要跪拜,拜完之後,喪主就跪在桌下,對外祖,女
婿,孫婿跪拜加以答禮。「禮生」(司儀)要站在供物桌邊,主持
禮儀,跪拜的人也要聽其號令,並指揮外祖,女婿,孫婿的三跪九
拜,在第二次跪拜時,將稻曲放在洗臉盆裡,加上酒,是為「奠酒
」,再來禮生要為外祖,女婿,孫婿要行三跪九拜並哭泣,俗稱其
狀為「噴土粉」,表示這些人的哭泣帶有諷刺意味的,因此也有人
戲稱「噴埃」。噴土粉後,喪主要在跪拜者的後方隨拜。最後由親
戚朋友禮拜,並向喪主跪拜答禮。
(3)《封釘》:和尚或道士於唸經後,將棺蓋蓋在棺木,四端各釘上長
釘一隻,稱之為「封釘」。如果死者是母親,就由外戚來打釘,打
釘的寺候要說好話,不會說的由道士代說,「封釘」的人可得到一
個紅包。如果死者是父親,就由同且是好命人或同輩來說好話和打
釘,同樣也是有紅包,最後釘下的一隻釘為「子孫釘」,要輕輕的
釘下,再由喪主咬下來,並削下棺木的一點點,一同放在靈桌上的
香灶裡保存,等二天才丟棄。封釘時,道士唸的吉利好話如下:
一點東方甲乙木,子孫代代居福禒。
二點南方丙丁火,子孫代代發傢伙。
三點西方庚辛金,子孫代代發萬金。
四點北方壬癸水,子孫代代大富貴。
五點中央戊己土,子孫壽元如彭祖。
(4)《旋棺》:對釘之後,由道士鳴鐘鈸為先導,引導孝男孝婦繞棺材
三次,稱之為「旋棺」,孝婦不論在轉柩或旋棺的時候,都要靠棺
木上號哭,孝男則跪拜在地。
(5)《絞棺》:旋棺以後,取來木棒放在棺材上,用麻繩好,稱之為「
絞棺」。絞棺之後,再行「棺罩」,就是以物蓋在棺木上,通常是
花卉和人物等刺繡,外加五色的「布球」,看來頗為美麗,現今則
用毛氈做為棺罩者居多。
(6)《哭棺柴頭》:出殯,前喪婦女身穿喪服倚棺而,哭,稱「哭棺柴
頭」。
(7)《弔祭》:起柴頭時,外祖女婿等供牲醴「弔祭」。對此,喪家視
其費用答以比之多額之回禮。
(8)《發引》:發引就是把棺材扛到墓地。弔祭後,喪葬行列開始起行
。一般棺材有四人或八人扛,若棺材很,大則需十交人或廿四人扛
,也有三十六人扛的棺材。
(9)《落葬》:就是埋葬的意思。埋葬時,先將棺柩置於墓前,男人在
棺的右邊,女人在棺左邊,哀哭一番而禮拜告別。然後由僧道誦經
,又在棺木穿氣孔,即在棺木上鑽上一孔,使空氣流入,以便棺內
屍體與地下土氣相通,此稱「放栓」。
(10)《堅靈》:「安靈」是於埋葬後,把亡魂牽引到家中,暫時安置
在靈桌的意思,這個時,候,要準備供物,由道士僧侶誦經,行安
靈式,遺族也要燒香禮拜號哭,一直到除靈後,每天早晚兩次燒香
禮拜號哭。
5.做旬
出葬後,除每日朝夕「孝飯」外,另每隔七日奠旬祭一次,稱「做旬
」。其各旬旬祭情形如下:
(1)《頭旬》:第七日稱《頭旬》:傳說人於死後的第七天,方知自己
已死,亡魂會回到家中哭泣,所以遺族在半夜十二點開始哭泣,到
第二天中午供養供物,並燒金紙和號哭,「頭旬」是由死者的兒子
來祭祀,並延請僧道在靈前誦經「開魂路」,道僧舉行法懺,多設
法壇於葬家(一、二、四、六旬為小旬,奠祭從略。
(2)《做百日》:死後一百天所做的祭祀叫做「做百日」,錢皂人請來
和尚和道士,舉行盛大的供養,貧人只是在靈前擺供物,由子孫禮
拜號哭,在這一天,要由「粗孝」換成「幼孝」。
(3)《做對年》:死後一年的祭祀叫做「做對年」,這一天,出嫁的女
兒要回來,以牲醴祭祀,但不請道士,待天亮後,大家一起把孝服
脫掉。
(4)《除靈》:於尾旬或「做百日」、「做對年」時「除靈」撒靈桌。
古俗,除靈次日,喪家婦女換穿素服,至寺廟行香後,始准回家省
親,稱「行圓」,蓋視喪中為不祥也。
(5)《合爐》:合灶是在喪事終了後,亡者香灶一部份放在祖先的一部
份放在祖先的香灶中,和祖先的牌位一同奉祀,也有的人把新亡的
牌位燒掉,把各字寫在大牌上。
合灶的時間在一年忌前半期的六月或後半期的十月,由於「合灶」
為喪事,一般人均不願在過年時做,有些地方則要滿三年才除靈與
合灶。
(6)《拾骨》:拾骨就是「洗骨」的意思,埋葬後,經過一定的時間,
要把骨頭挖出來,擦乾後曬太陽,然後放在「金斗」中。洗骨為台
灣的民間習俗,同樣要選吉日良辰,請土公拾骨,放在「金斗」時
,頭骨要朝上,並用綿包起來,細的骨頭則用紅紙包,如果骨頭上
的肉都已完全腐掉,表示吉利,反之,成木乃尹或有未腐掉的肉,
則對子孫不利,要把肉削掉。
洗骨的時間有一定的規定,十六歲以下未成年不做;三十歲以下於埋
葬五年做;四十歲前後於埋葬六年後;五十歲以上於埋葬六年、八年、十
二年後,也就是依照年齡而成正比。但「破骨」的人(生辰八字不好的人
)不拾骨。
古時農業社會,生活步調緩慢,故許多生命禮俗,以一件件瑣碎做來
,但今日工商社會,一切講求時效,以上這些習俗也就簡略多了,所謂「
簡單、隆重」即可,避免繁複奢華是當今處世之道。